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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水监测常规污染物可分为四类:一是特征污染物。工业废水中有害污染指标的测定。二是一般污染指标的测定。主要表示废水受污染的总体情况,主要项目有pH值、酸度、碱度、色度、悬浮物、化学耗氧量、溶解氧等。三是与微生物活动及生长情况有关的指标的测定。主要是氨氮、磷酸盐等。四是农药、放射性指标的测定。在国家水质标准里也作了明确的规定。
废水监测样品的采集采样涉及采样的时间、地点和频数三个方面。为了采集到有代表性的废水样品,采样前应了解污染源的排放规律和废水的检测,根据中污染物浓度的时空变化。在采样的同时还应该监测废水的流量,获得排污量的准确数据。
(1)废水监测样品的采集时间(TIME)
废水排放量、浓度等因原料、工艺、工况/开工率等不同而有很大差异。采样的时间和采样周期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排污情况和分析要求。对于排污情况复杂、浓度变化很大的废水,采样的时间间隔要短,极好采用连续自动采样的方式。若排放的
水质和水量变化不大,采样时间间隔可以长一些。①瞬时废水检测从水体中不连续地随机(就时间和地点而言)采集的样品;一般情况下,说采集样品只能代表采样当时和采样点的水质。②混合水样在同一采样点上以流量、时间、体积或是以流量为基础,按照已知比例(间歇的或是连续的)混合在一起的样品。③综合水样,为了某种目的,把从不同采样点同时采得的瞬间水样混合起来所得到的样品,获得平均浓度的主要方式。
周期性水样(平均水样、平均比例水样)、连续水样。
(2)废水监测取样点位的设置(where)
根据规定,凡监测首次污染物,采样点应设置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;凡监测第二类污染物,采样点应设在工厂废水排放口。
为了解废水检测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,在处理设施的进水、出水处同时布设采样点。
实际的采样位置应在采样断面的中心。当水深大于1m时,应在表层下1/4深度处采样;水深小于或等于1m时,在水深的1/2处采样。废水样品的采集
(3)废水监测监测频次(frequency)
对有明显生产周期、污染物排放稳定的建设项目,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为2~3个周期,每个周期3~5次(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)。
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,至少1~2小时来一次样: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,至少每2~4小时采一次样。